嫻話家常:暴力行為必須譴責

警察執行職務時受到襲擊,是很嚴重的罪行,記者採訪受阻及遇襲,亦是嚴重妨礙新聞自由,並剝奪市民知情權之舉,必須予以最嚴厲的譴責!我希望所有破壞香港安寧的人知道,只要使用了暴力,無論有如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沒有用!

其實,每年「新正頭」的幾天,很多街道都擠滿小販檔,有的是花市檔賣剩的東西,以更低的價格清貨;有的是小檔販拿些貨來擺賣;有的是想小試牛刀的年輕人;有的是賣小食的小販,想發點新年財。他們形成一個小傳統,年年如是,亦成了很多市民的新年節目之一。不過,今年出了一些改變,食環署向小販擺出強硬姿態,這對支持小商小販的人固然失望,對希望在新年湊湊熱鬧的人同樣失望。

食環署當然可以拿出「居民反對」及「區議會壓力」這兩道令牌出來,然後肆意地向小販開刀。然而,這種「盡責」其實才是最懶惰的表現。何解?我在八十年代已在區議會工作,當然明白區議會給予的壓力。但食環署以區議會的壓力加上當區居民的反對,是否就可以對沖商販的生存空間及社會之文化傳統?難哉!

其實,新年的擺賣問題一直存在,如果食環署是真心解決問題,試問怎麼會等到這幾天才突然強硬起來?難道署方以為今年會有例外?顯然,擺賣是預料之內,為何不預先訂立兩全其美的對策,讓小商販在不影響環境衞生和安全的同時,又可以做點小生意,讓傳統文化流傳下去?

畢竟農曆新年是中國人最重要的日子,在幾天的假期間能給予一些特事特辦的豁免,讓大家都愉快地過新年,不是更好嗎?更重要是不會讓那些鬧事者有機可乘,成為他們製造混亂、破壞香港法治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