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質疑審批標準不一
申訴公署收到市民投訴,指房署屋邨辦事處審批宣傳品的申請時,審查宣傳品內容的標準不一,張貼宣傳品的具體安排不公,處理多重身份人士,例如當區民選區議員兼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委員的申請時欠妥當,並缺乏適當監管及懲罰機制。
公署審研的範圍包括房署審批宣傳品申請準則和張貼宣傳品的安排,監察宣傳品的機制,包括處理投訴機制、審批紀錄和檔案保存及處理,以及懲罰違規人士的機制等。
全港有逾二百一十個公共屋邨,劉燕卿說,全港約三成人口居於公屋。不少團體和組織希望盡量把資訊發放給公屋居民,若房署對屋邨內宣傳品的展示管理不當,容易造成團體,甚至居民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