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偽造「牛肉乾」 官斥38歲被告唔成熟

【本報訊】印刷廠男營業代表為迎合升職需要而添置一輛二手車,惟在「養車」的經濟壓力下,又常接到「牛肉乾」(違例告票),為逃避繳付兩張各三百二十元的罰款,他利用公司的印刷設備,將原本告票修改製成劣質「牛肉乾」,再派予其他車另找代罪羔羊。豈料卻「派中」給警方私家車而遭揭發。被告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兩項偽造及兩項使用假文書共四罪,裁判官嚴斥他「卅八歲人仲唔成熟」,將他收押至下月十一日,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陳力穩(三十八歲)性格內向,故無向家人透露困擾,一時愚蠢才犯事,事後已遭解僱。

案件編號:FLCC 654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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