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六男女 兩對非法性交

六少年少女長洲共處一室,一女大肚兩男涉「衰十一」!六名年僅十三至十五歲的年輕男女,上周結伴到長洲租住度假屋,惟當中有人瞞着家人離家逃學,失去聯絡。家人報案指兒子失蹤,其中一名少年的父母得悉兒子身在東堤一間度假屋,前晚登門尋子,驚動警方到場,揭發當中兩對小情侶曾發生性行為,其中一名少女自稱懷有六個月身孕,警方遂以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將兩女的小男友拘捕,其餘四人亦被帶署調查。

涉事包括四男兩女,四男中兩人十五歲,另兩人則分別十四及十三歲,而兩名少女則均為十四歲,部分人已輟學,其中三名少年早於本月中因離家失蹤,家人已報警求助找尋。據了解,該六名少男少女在網上結識,其中兩對男女已發展成情侶,眾人相約到長洲玩,於上周三開始租住東堤一間度假屋,每朝向職員續租。

老竇搵仔揭發 友懷孕六個月

前日晚上,其中一名少年的姓黃(五十二歲)父親,接獲友人通知,得悉兒子身處長洲,即與妻子乘船趕往尋子,幾經打探,至晚上九時許,終發現兒子與友人租住東堤一間度假屋,立即上門拍門,惟眾人一直拒絕開門,黃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成功入內,發現他們六人共處一室,經調查揭發兩對小情侶,懷疑分別曾於上址及新界區的單位內發生性行為,一名少女自稱已懷孕六個月,警方遂以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拘捕她們分別十四及十五歲男友,案件交由警方長洲分區人員跟進,其餘四人被帶返警署助查。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俗稱「衰十一」的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行,即使對方願意,亦不能視為「有效同意」,仍會觸犯法例。但法官判刑時,會考慮雙方年紀差距、是否認罪、性交次數、有否前科等因素,如雙方年紀差距大,一對男女兩小無猜,一般不會重判,或會判受感化或判入教導所。另外,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社工陳偉良表示,今次事件反映該些青少年有多個問題,如離家出走、性觀念歪曲,以及輟學等。對於兩少年涉「衰十一」被捕,陳偉良指,過往曾處理不少同類個案,認為根本問題在於現時性教育「追唔上時代步伐」,令青少年缺乏正確的性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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