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藏電槍 加漢罰款

【本報訊】四十三歲加拿大籍運輸工人Pabiz James Cajigal,於前日由菲律賓坐飛機抵港,準備再轉機返回加拿大,但香港機場保安進行X光機檢查時,揭發他在行李中收藏了一支電槍,於是報警。他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被告聲稱是在菲律賓以港幣四十九元購買該支電槍,並不知道帶電槍來港屬違法,結果被罰款二千五百元。

案件編號:TMCC 27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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