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18」再遭追200萬

【本報訊】中小型地產代理「置業18」,再被債權人興訟追討欠款。一名男子入稟高院,聲稱他在借出二百萬元貸款給「置業18」後,一直只收到利息,卻未能收回本金,他現要求高院下令「置業18」及其主席張肇栓立即還款。

被指僅還利息拖欠本金

原告周樹倫(譯音);兩名被告依次是置業18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及張肇栓。入稟狀指稱,周於去年四月廿七日與兩被告簽訂契據,借出二百萬元給首被告,還款期為去年七月三十日,張是該筆貸款的擔保人。不過,首被告並無依期在去年七月還款,而截至去年結束時,首被告僅還了二十八萬元利息,本金卻分毫未還。原告現向兩名被告追討二百萬元本金和今年元旦起計的利息。

案件編號:HCA 2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