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大嶼山十四項幌子建議

昨日提到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首份報告,大眾聚焦那十四項康樂及旅遊地點建議。報告希望,這些建議能「將大嶼山塑造成為一個具吸引力、市民及遊客都樂意到來的地方」。看到這句話,實在有需要了解這些項目何德何能成為政府「入侵」大嶼山的急先鋒?

這十四個項目「分別被編入」康樂與野外活動、品味與享樂、生態、文化與歷史,以及悠閒五個主題。我用上「分別被編入」,是因為報告硬生生地將大嶼山的特色割裂出來,這是對大嶼山不熟悉亦沒有感情才會出現的情況。

例子之一就是生態主題中的「二澳復耕及農業體驗」,以及被編入文化與歷史主題的「大澳棚屋鄉郊生活體驗」,試問兩者豈能割裂?就像是為分而分,予人大派頭感覺,似宣傳多於務實。熟悉大嶼山、有行過大嶼山山徑的人都會了解大澳、二澳是熱門路徑的駐足點,不了解的人看來像城鄉之別,熟悉的人卻體會到兩者的融和扣連。報告將兩者視為個別旅遊點,除了浪費資源,亦浪費如此美景。

其實,今天的大嶼山根本已經是集康樂與野外活動、品味與享樂、生態、文化與歷史以及悠閒於一身的地方,根本不需甚麼室內滑浪、4D影院、室內跳傘、水療中心等旅遊景點式的造作,自會吸引到知音人。當然,假如政府的如意算盤是先谷人流再大興土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怎樣才是具吸引力?我們以吸引市民遊客作目標,那需要付出甚麼代價?保育與發展是否一定對立?為何不能兩者融合?怎樣才算「市民及遊客都樂意到來」?為甚麼大嶼山要千方百計吸引市民及遊客都樂意到來?這是政府在「入侵」大嶼山之前,必須向公眾釐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