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六月三日,旺角亞皆老街建興大廈一間賓館疑因電力負荷過重導致電錶短路起火,現場多處被燒至熏黑,卅五人需緊急疏散,幸無造成傷亡。惟事後發現火警賓館並不在牌照事務處的持牌旅館名單中,被揭發乃無牌賓館,嚇怕一眾入住旅客,更表示以後不敢入住便宜賓館。
過去三年 444宗檢控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回覆,根據《旅館業條例》,旅館是指任何處所,其佔用人、東主或租客顯示在他可提供的住宿範圍內,會向到臨該處所的人士提供收費的住宿地方,均必須領取旅館牌照,方可經營。截至今年十一月,在過去三年牌照處針對無牌旅館提出檢控的數字,分別為一百七十一宗、一百四十宗及一百三十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