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上車」條件不宜太難

財爺在年初的財政預算案中,曾提及引進「美食車」概念,引起社會反響,業界雀躍。經過九個月的研究,有關細節終於出台,若一切順利的話,預料再過一段時間,市面上便可能會出現首輛「美食車」。

「美食車」在外國早已有之,如今香港引入,很容易使人緬懷過去的街頭小食。好像在往時,秋風一起,炒賣栗子必然會活躍於街頭巷尾,叫賣之聲,伴隨栗香四溢,引人垂涎。

還有香氣四溢的咖喱魚蛋,炸大腸、牛雜串、碗仔翅和豆腐花等,使人難以忘懷。可是,隨着環境的變遷,加上經營者後繼無人,這些美味小食,在香港街頭已逐漸匿迹。

如果「美食車」要搞出名堂,就得在「美食」方面下工夫,而要做到這點,必須要有特色,那非常重要。香港往日的街頭小食,就是以特色取勝,凸顯地方風味,「美食車」大可借鑑,以廣招徠。不過,街頭小食都是小本經營,小販式作業,一個擔挑或一輛手推車,就把生意做起來。至於「美食車」,聞說經營的入場費最少也要六十萬元,那就非一般的熟食小販所能負擔,甚至連一些中小型食肆的店主都感到門檻太高,難以「上車」。

很認同嫻姐日前在其專欄談到對「美食車」的期望,就是應讓更多的基層和年輕人用低廉的投資加入飲食業行列,增加他們的創業機會,而非為大集團鋪設新財路。政府不是有些基金用來扶助中小企嗎?筆者建議:若果申請「美食車」牌照者條件樣樣合格,只為資金不足,當局不妨考慮給予優惠貸款扶助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