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突認非法集結 兩學民成員准保候判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前年十一月廿四日到沙田官立中學,出席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期間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及前召集人林朗彥涉嫌衝擊警方防線,警方於今年四月起訴二人共三項非法集結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開審時,兩名被告突然認罪。

官:阻損社會安寧行為

裁判官表示法庭尊重巿民的言論及示威自由,但法律有底線,若行為破壞社會安寧,法庭有責任阻止;考慮二人年輕、初犯及認罪,准二人保釋至下月七日,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首被告李宗澤(十八歲)涉及全部三罪,次被告林朗彥(廿一歲)則涉及其中兩罪。案情指二人事發時搖動及拉扯警方鐵馬,衝擊警方封鎖線,林曾經成功搶走鐵馬,警方多次口頭警告及展示警告旗幟,但二人未有理會,最終拘捕二人。

辯方透露,李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商科基礎文憑課程,並在網媒任兼職記者,月入二千元,擬明年重考文憑試。林就讀香港藝術學院學士課程二年級,主修藝術,在網媒任編輯及設計師,月入一萬二千元。辯方指兩被告只想表達政改有公民提名的意見,惟因無機會入場見特首,才以激進手段表達訴求。

本案昨日多名警員在法院外戒備,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亦有到庭旁聽。

案件編號:STCC 144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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