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昨日率先披露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就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秘密捐款醜聞的調查報告部分內容。議監會昨日發表「足本」報告,揭露捐款醜聞的更多內情,包括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先收受黎最少一百五十萬元捐款後,連「多謝」都無講半句。對於被指私吞了有關捐款的利息收益,李昨辯稱只是「好少嘅數」、「無關痛癢」、「唔需要答公眾」。法律界人士指出,金額多少並非關鍵,最重要是李本人可有從中得益,若有便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議監會在昨日立法會大會正式發表捐款醜聞調查報告,結果一如本報昨日報道,李卓人與社民連議員梁國雄在泛民委員「護短」下獲「放生」,針對兩人漏報捐款利益的投訴不成立。不過,報告以附錄形式,公開了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其他證人的供詞逐字紀錄,則披露了醜聞的更多內情。
其中黎智英今年七月二日向議監會閉門作供時,被建制派委員質問他,為何聲稱想捐款給工黨,但支票抬頭卻寫了李卓人的名字?黎推說有關捐款是「regular」(定期)及「恒常」的,至於捐款的實際細節則是由其左右手Mark Simon負責,他不知道有關詳情,也無需要知道,Mark Simon只會在出現問題時再找他。
黎智英的供詞,連其所屬政黨也收過黎捐款的民主黨劉慧卿也表示質疑。她追問黎既然是定期及恒常的捐款,為何第一次是在一三年十一月捐出,第二次卻在一四年七月捐出?而且金額由第一次的五十萬元倍增至一百萬元?黎辯稱是他自行決定提高捐款金額,期間從未與李卓人或其他人溝通過。劉隨即語帶譏諷地說:「你好嘢,黎先生,你是自己增加(捐款)給他們,而他們之後亦沒有與你溝通,說很多謝你...其實我們(民主黨)仍然也不夠(經費),不如你多捐數百萬元吧。」黎則回應指:「我從來沒有收到他們說多謝。」
李卓人在報告發表後於立法會會見記者,承認他與工黨在處理捐款方面不夠謹慎,他早前已就事件致歉,但重申自己只是代工黨收取捐款,不涉個人利益,因此毋須向立法會申報,亦不存在漏報問題。
不過,對於有委員批評他將部分捐款「袋住先」長達九個月是難以自圓其說,又質疑他在醜聞曝光後「還本不還息」,只向工黨退回捐款本金,沒有一併歸還相關利息收入。李卓人辯稱當時屬低息環境,相關利息只是「好少嘅數」、「無關痛癢」。問及到底涉及多少錢?為何不歸還工黨?李卓人不耐煩地說:「唔需要答公眾!」「係我同工黨嘅關係,我請你飲杯茶,使唔使討論呀?」與他平日要求政府官員事事公開交代、一毫子都不能貪的態度大相逕庭。
工黨議員何秀蘭其後為李卓人「補飛」,指工黨收受大額捐款的經驗少,因而處理不當,希望往後可做得更好。她又指根據當時的利息水平,相關利息收益可能「買杯奶茶都唔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