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不撥款 高鐵命運3選1 始終港人埋單

高鐵香港段超支如無底深潭,停工止蝕呼聲不絕,運輸及房屋局提出連串數字反駁,指若高鐵爛尾,除了最初撥款的六百五十億元血本無歸外,還要逾百億元執手尾,合共損失七百五十六億元,如停工兩三年後再重新招標要多耗資三百三十億元,令總工程費近千億元。立法會議員指政府用數字來嚇人,關注團體更形容為「抵到爛」,比起高鐵八百多億元的造價,還節省了百多億元。

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列出高鐵「爛尾」或停工三種不同情況下,高鐵額外費用估算。假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未能於明年二月底前批出追加款項,港鐵評估暫停工程所涉費用為每月二億三千三百萬元。

合約僅允工程停半年

港鐵與承建商簽訂的高鐵工程合約容許工程暫停最長六個月,如果高鐵工程合約最後終止,將牽涉另一筆三十四億元終止工程費用,總額外費用共四十八億元。

當局又說,若終止高鐵工程合約,可能需要兩三年時間才能重新招標,邀請新承建商完成餘下工程。估計重新啟動工程至完成工程的費用可能高達二百八十二億元,加上之前所述的四十八億元,合共三百三十億元,加上現已批出的六百五十億元工程費,令總工程開支幾近一千億元。

至於全面放棄高鐵,當局表示,六百五十億元的工程費用將會白費,港府更要繼續完成大部分餘下工程,包括一小段鐵路隧道、西九龍總站大部分土木及結構工程,包括大樓內挖掘工程、結構柱、地台和建造上蓋,以及西九龍總站一帶的永久道路網絡,包括連翔道及柯士甸道行車隧道和佐敦道一帶道路網等。當局估計完成這些工程,費用不少於一百零六億元,亦要繼續保養這些工程,直至確定新用途為止,粗略估計每年一億元,加上白費了的六百五十億元,合共七百五十六億元。

當局形容,高鐵已完成約七成半,終止合約亦導致失業問題,因此,務必要積極盡最大努力完成餘下工程。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批評港府列舉的數字只為嚇人,不應為求工程埋尾而一地兩檢,這是出賣一國兩制,他寧願接受兩地兩檢。另一名議員田北辰則認為,港府說法指高鐵爛尾需耗七百多億元,而如果立法會不通過追加撥款,一直拖延令承建商集體離場,重啟工程又需多付三百多億元是「荒天下之大謬」。另一議員黃國健說,港府公布的數字「有數得計」,再拖下去只會令工程費用愈來愈貴。

團體倡改建住宅商場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說:「七百多億元抵到爛,比起高鐵造價八百多億元,可以節省百多億元,而且高鐵西九總站改作商場,未來五十年可有千八億元租金收入,而在錦上路已平整土地則可建逾萬個住宅單位,社會效益龐大。」

運房局估計高鐵三類賠償

情況一:短期暫停/終止工程

‧每月2.33億元(港鐵與承建商簽訂容許工程暫停最長為6個月)

‧另34億元支付工程終止費

‧即為48億元(2.33億元×6個月+34億元)

情況二:終止工程後恢復動工

‧監核顧問估計重新啟動至完工費用282億元

‧暫停/終止合約所需要的48億元的費用

‧即為330億元(282億元+48億元)

情況三:全面放棄高鐵項目

‧已批撥的650億元的委託費

‧需支付放棄工程的監核顧問估計必要工程費不少於106億元

‧即為756億元(650億元+1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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