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長涉嫖「霸王妓」逼鳳姐離港

【本報訊】男警長涉於去年休班光顧「一樓一鳳」時,疑為節省二百元肉金,涉嫌向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人妻鳳姐「撻朵」嫖「霸王妓」後,更迫令對方在三小時內離港。鳳姐無奈漏夜乘巴士到深圳,並告知鳳樓的女房東。房東聽罷豪氣干雲謂:「回來,不用怕」,不但協助鳳姐報警,更安排她返港後的住宿。警長事後被捕,控以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脫衣後展示委任證

案發時駐守油尖特別職務隊的被告朱志豪(四十三歲)昨否認控罪。控方先傳召鳳姐X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來自廣西、又名「大眼妹」的X(廿五歲)在屏風後以普通話供稱,去年五月廿七日與另一友人「小麗」持雙程證來港,分別租住油麻地廟街兩個劏房以賣淫。X在翌日凌晨於廟街拉客時,被告上前查價,X答二百元後,兩人往X的劏房。惟被告脫掉上衣後,向X展示其警察委任證表露身份。

被告之後關掉X的手機,又取去其證件,二人性交後,他更恐嚇要X「立刻回去,否則被關七天」。X坦言當時感害怕,在性交後未獲肉金,便匆匆離開,並在門口遇上小麗。另一名警長亦疑食「霸王雞」,未有向小麗付肉金;但因小麗不願指證,故未有足夠證據檢控另一警長。

X之後與房東羅紅(又名蘭姐)電話聯絡上,X透露「因客人將我們嚇走」,羅則叫X在同日返港並安排住宿。X在庭上述及至此不禁痛哭。辯方盤問X時指被告當時沒有與X性交;又質疑X自一一年後,已多番來港賣淫。X否認,指只有涉案該次才賣淫。

案件編號:DCCC 3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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