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草案903項修訂 「剪」剩52項

【本報訊】立法會將於明恢復二讀俗稱「網絡廿三條」的《二○一四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主席曾鈺成昨日提前「剪布」,將泛民議員提出的逾九百項拉布式修訂,「剪」剩僅五十二項,但他估計仍無法於本周內完成三讀,不排除會在聖誕甚至新年開會。泛民重申如他們提出的修訂全被否決,便會在三讀時反對草案。惟在大部分建制派議員支持下,草案應夠票通過。

曾鈺成昨指出,黃毓民提出的九百零三項修訂,大部分都是針對草案行文和格式,僅有八十項有實質內容,他參照過《議事規則》和過往的裁決後,決定僅批准其中四十二項提出。對於有網民發動於明日包圍立法會,曾鈺成重申會有適當的保安措施,包括在有需要時尋求警方協助。

政府澄清外界謬誤

黃毓民批評曾鈺成的裁決自相矛盾,屬政治裁決,盲目附和政府,若因而引發群眾衝擊立法會,政府與曾鈺成須承擔一切後果,他一定會盡全力拉布阻撓草案通過。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重申,若泛民提出的修訂全被否決,他們會在草案三讀時投反對票。建制派方面,暫時只得自由黨田北俊一人表明反對,但該黨其餘四名議員則會投支持票。

負責草案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午舉行傳媒簡介會,澄清外界對草案內容的謬誤,強調單純「share」、「Cap圖」、「改圖」、翻唱舊歌等,已獲草案豁免刑責。對於泛民參考外國做法提出的三大豁免修訂,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指有關豁免分別只在個別國家實行,在當地也有很大爭議,在香港更從未認真諮詢公眾,建議立法會先通過現草案,當局承諾在下屆立法會任期內再提交第一輪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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