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標籤 一款瓶裝同珍鎮江香醋下架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公布,同珍食品製造有限公司的三百毫升瓶裝同珍鎮江香醋樣本,被驗出含有味精,含量為百萬分之七百三十,與其食物標籤「不含味精」聲稱不符,該中心已與製造商跟進,追查產品分銷情況,並要求製造商將問題產品停售及下架。

樣本含味精 同珍未回覆

食安中心的恒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大埔一田百貨公司抽取同珍鎮江香醋樣本檢測,化學分析結果發現含有味精。

該中心已知會涉事零售商有關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將有問題批次的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同珍鎮江香醋在港生產,被要求停售及下架的瓶裝醋,標示最佳食用日期為一八年三月廿八日。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任何人如在標籤上對所售賣的食物作出虛假說明或在食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即屬違法。本報曾向同珍查詢鎮江香醋被驗出味精,了解分銷點數目、市面貨量及如何跟進事件等,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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