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中港打虎同聲氣 官媒詳報審曾案

第五代反貪腐、打老虎三年之時,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貪腐的案子也送上了香港法庭。比起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郭伯雄、蘇榮這五隻正副國級大老虎,比起一百二十多名省部級高官,曾蔭權的地位不高和普通,他被以「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起訴的案子也顯得「小兒科」。還有一點不同的是,曾蔭權的貪腐醜聞事發、被廉政公署調查三年期間,內地傳媒鮮有報道此案。不過,當曾蔭權的案子送上法庭、開審後,內地媒體則不再「裝聾作啞」,對曾蔭權案發、調查、受審之來龍去脈作了報道。

質詢彈劾 有證有據

內地媒體稱曾蔭權是香港廉政公署拿下的「史上最大老虎」,並刊登了這位香港前特首受審記。內地媒體說「如果不是《東方日報》或許曾蔭權不必到法庭上走這一遭,而是安安穩穩走完他第二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任期。」然而,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身為特首、公職人員幹了「違紀違法」的事,就難逃正義媒體的揭露曝光。內地媒體說,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連續三十五年全港銷量第一的《東方日報》在頭版刊登了曾蔭權夫婦「秘密過海去澳門」,「參加一個賭場的春茗活動」。次日,再放出重磅消息,揭露曾蔭權夫婦「還與兩名富商在三艘總值四億港元的超級遊艇上,度過有紅酒、有鮑魚等美食的三日兩夜澳門豪華遊」。

內地媒體說,第三天,《東方日報》又揭露「曾蔭權曾接受大陸商富、香港西區海底隧道股東張松橋款待,聯同十多名商界知名人士登上超豪私人飛機,到泰國布吉島旅遊」。第四天,《東方日報》的爆料達到最高潮——曾蔭權在深圳租賃豪宅,打算退休後居住。月租金僅八萬元人民幣,遠低於市價,業主黃楚標花裝修費超過一千四百萬元人民幣。《東方日報》連串有證有據的揭露,導致多人向廉政公署舉報曾蔭權涉貪,立法會對他提出質詢和彈劾。「事情鬧大了」,到了這一步誰也別想大事化小,別想假惺惺在立法會擠兩滴「鱷魚淚」、躹躬道歉就蒙混過關也。

廉潔自律 要被看到

內地媒體在介紹了曾蔭權從推銷員到低級公務員到爬上行政長官之經歷後,轉述了他們採訪一位香港公務員許知行(假名)對曾蔭權涉嫌貪腐之事的看法,他說,在曾蔭權上述醜聞揭露之前,已對他的「印象產生改變」。○九年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要「給每個香港住戶派發一百元港元現金券,鼓勵他們購買節能燈膽。但有人發現,曾蔭權的親家是某節能燈膽在香港最大的代理商。」

這位公務員說,這件事在他心中和許多港人心裏「留下了陰影」。「在我們香港公務員群體中,很重要的一個文化是Seen to be fair,翻譯過來,就是說你堅持的廉潔自律要被別人看到。」這位公務員說:「不能覺得我做這件事沒有問題,符合規矩就萬事大吉了。這在香港會讓人覺得你做得不對。」

內地媒體說,「慳電膽」風波後「曾蔭權與富商之間交情甚篤的新聞,不斷刷新着許知行對這個曾經的公務員偶像的認知新低,直到他看到《東方日報》的報道,終於對曾蔭權失望了」。許知行對內地媒體說「曾蔭權接任特首之後,完全不管香港公務員鐵律,我不能理解。原因也許有很多,可能也跟他的性格有關。」

內地媒體說,之所以用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而不是用貪污等更嚴重罪名來起訴,是因為在香港,涉及貪污的《防止賄賂條例》並沒有涵蓋限制行政長官;又指出朝廷已不再遮掩曾蔭權涉嫌貪腐,不會覺得他的案子上了法庭會讓朝廷丟臉。第五代依法治國、依法治港、反貪打虎,中港兩地同聲同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