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運輸工認偷報 另三罪今審

【本報訊】運輸男工今年初駕駛客貨車涉嫌偷竊,先在旺角偷竊他人車上的物品,再於紅磡街頭偷取一綑報紙後駕車逃走時,遭便衣警員目睹喝止,但他沒有停車,一名警長遂跳上其車企圖阻止並一度開槍示警,之後警員被拋落車,腳部更遭客貨車輾過。運輸男工事後被捕,控以兩項盜竊、抗拒警員、危險駕駛和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五罪。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其中兩項盜竊罪,但否認餘下三罪。法庭將他即時收押,案件押後今日開審。

卅五歲被告繆富邦,承認在一月十二日先在旺角浪澄灣外的一輛貨車上,偷取一部揚聲器、一張八達通及一扇滑動門;再於紅磡德民街「永華士多」外偷取一綑報紙。但他否認同日在漆咸道南理工大學外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抗拒警長畢寶鴻及惡意令畢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否認的三項控罪於今日開審,畢寶鴻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 54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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