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致電促銷保險女經紀疑侵私隱

【本報訊】經營地產公司的男東主涉嫌擅將一名大學男校友的資料,交予任職保險業的女友人,致使女友人致電男校友促銷保險,男校友聲稱不勝其煩,最終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男東主及女保險經紀事後被票控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即在未有提供個人資料及未有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前採取指明行動,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從事攝影業的男事主李耀祖供稱,一三年底在大學校友聚會時遇見從事地產的男被告梁竣傑,並互換卡片,至一四年的一至二月,李分別收到自稱保險經紀女被告譚雪簡的一次Whatsapp及兩次來電,要求約李見面,商談合作可能及促銷財務計劃等,並表示是男被告向她提供李的個人資料,李拒絕,並着她不要再來電。

地產公司東主提供校友資料

李即日向男被告查詢,男被告表示是李同意給女被告有關資料,又指李:「我唔覺得佢(女被告)煩咗你好耐,你覺得自己係邊個呀?依家咩態度?」李遂在四月向私隱署投訴。

男被告被控「未有在提供個人資料前採取指明行動」罪,而女被告則控「未有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前,採取指明行動」罪,無律師代表的男被告昨在庭上指,事件只屬朋友間的互相介紹,不涉商業利益,不明白何以觸犯條例。而女被告則透過律師盤問李時揭發,其實李與男被告早在○九年已在社交網站互加為「朋友」及曾作私訊,與李指於前年校友會才認識男被告的說法不符,李回應:「唔記得」。

案件編號:ESS 24178-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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