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西貢滑水傷腦 女文員索償900萬

【本報訊】女文員五年前與朋友在西貢滑水,因跌落水時頭部猛力撞擊水面,結果腦部重創,智力、活動及自理能力均受損,不但無法再工作,連母親也要辭工以全職照顧她起居。事後她由胞弟代表入稟向船家索償九百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原告指控在意外時快艇船速過高,駕駛員期間更喝了五罐啤酒,影響判斷力;惟駕駛員否認超速。

現約卅二歲女傷者黎佩玲由弟弟黎顯豪入稟,兩名被告依次是快艇船主何志強及駕駛員袁傑豪。事發於一○年七月十四日,黎於高速滑行時失平衡跌落水,頭部撞向水面至當場昏迷,因腦部受震盪致左腦葉受創,令她智力及自理能力等均受損。

船主認要為事件負責

原告一方傳召香港滑水總會教練熊祖耀作供,他根據出事時在場人士的資料,推斷快艇當時時速超過卅公里,超過總會規定初學者試滑的廿六公里上限,艇方亦無安排專人觀察滑水者情況;惟被告一方反駁指駕船快慢並無準則,不同意當時船速過高。兩被告不作供,船主承認要為事件負責,但爭拗金額。案件審結,法官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PI 464/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