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地兩檢 中方在港執法「無可避免」

中港兩地已就高鐵實施「一地兩檢」在部分地方達成基本共識。到北京與港澳辦官員討論此事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坦言,實施「一地兩檢」,無可避免要容許內地人員日後在本港高鐵西九總站執法;但具體執行方法,及如何確保不影響《基本法》下「 一國兩制」概念,則有待商討,雙方明年初再開會。有關注團體指讓內地人員在港執法有違《基本法》;有立法會議員促請當局盡快決定方案詳情,避免高鐵工程進一步延誤。

袁國強偕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訪京,與港澳辦官員會晤商討高鐵「一地兩檢」問題。袁國強在昨日會後指,雙方在部分地方已達基本共識,冀高鐵通車時落實「一地兩檢」目標不變,落實時,則難免涉及容許內地人員在西九龍總站執法,故須考慮他們的執法程度,不能影響《基本法》中的一國兩制概念。

修改附件三涉複雜問題

根據構思,高鐵「一地兩檢」是在本港西九龍總站設置中港出入境管制站,讓旅客一次過辦理兩地的出入境手續,乘客到達目的地後便可立即下車離開,節省時間。但具體落實方法,是中港執法人員在同一櫃位執法;抑或是中港執法人員分開執法;及當列車在本港境內行駛時,若有乘客做出在本港不違法,但有違內地法例的行為時,應如何處理等,至今未有詳情。至於會否修改《基本法》列出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附件三,以落實「一地兩檢」,袁則指「一地兩檢」牽涉的法律問題複雜,有待商討。他又指出,英法及美加等國家有類似「一地兩檢」的模式,但本港與內地關係異於該等主權國家,兩個主權國之間的「一地兩檢」無論在法律、技術或憲制層面,均較容易處理。

團體憂法律最終被扭曲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批評,當局表明內地人員必須在港執法是「政治結論先行」,本末倒置,擔憂法律最終被扭曲。他解釋,內地人員在港執法違反《基本法》,憂慮當局為求達到目的,會扭曲法律。有資深大律師則建議,把內地執法人員的權力局限於西九總站的指定範圍,或者容許港方人員執行內地法律,即可解決問題。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則憂慮遲遲仍未有「一地兩檢」具體方案,會令通車日期已一拖再拖的高鐵工程再有延誤。

他指,高鐵項目應急備用款項僅餘約三十億元,預計當局明年二月至三月,須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屆時若「又講唔清楚(一地兩檢)方案,只係繼續開期票話通車會有嘅話,議員會唔會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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