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設「二五仔條款」

【本報訊】《競爭條例》下月十四日全面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昨公布俗稱「二五仔條款」的《合謀行為寬待政策》,鼓勵反競爭者停止合謀行為,並向該會舉報。競委會同時公布《執法政策》文件,明言會將資源投放為香港競爭和消費者帶來最大整體利益的案件上。

首名「二五仔」將獲豁免刑罰

基於合謀行為多是秘密進行,世界各地的競爭部門引入寬待政策,讓有份參與合謀者充當「二五仔」,向競委部門舉報合謀行為,甚至充當「臥底」為部門搜證,從而免去其從事反競爭行為帶來的刑罰。根據競委會昨公布《合謀行為寬待政策》指出,首位與競委會簽訂寬待協議的「二五仔」,可獲豁免,並以類似籌號的標記制度將報料人排序。

《執法政策》方面,考慮到資源運用,競委會不可能逐一對每項投訴詳細調查,會將資源投放於為香港競爭和消費者帶來最大整體利益的案件;又指執法初期會加強宣傳教育,而非側重針對特定行業而執法。

此外,與競委會有共享管轄權的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指出,決定目前不會採納寬待政策。通訊局會累積更多執法經驗後,在較後時間諮詢電訊及廣播業,再研究是否需要採納寬待政策。通訊局主要負責《競爭條例》下有關電訊或廣播業的合併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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