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步營業 Burger King罰4.4萬

【本報訊】快餐連鎖店Burger King位於上環柏廷坊、但現已結業的分店,疑一度未獲食物環境衞生署正式發牌便偷步經營,事後其經營公司被票控兩項「無牌食肆」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訊時,被告公司缺席應訊,裁判官最終裁定被告公司罪成,罰款四萬四千元。

被告健味堡有限公司,控罪指它於今年四月至七月期間,於上環文咸東街柏廷坊內的分店內無牌經營。據了解,被告有十六項同類案底。案情透露,上環分店在案發期間正申請牌照,仍未獲批核,但被告仍繼續經營,最終食環署人員巡查時揭發。

案件編號:ESS 26464-2646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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