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官妙窒「我都係男人」

【本報訊】中年漢去年與前妻所生的六歲女兒在家一起淋浴時,聲稱被女兒問到為何會有「尾巴(陰莖)」時,趁機叫女兒搓揉其陰莖,致他興奮勃起,他與女兒在另一次共浴時再犯;涉案五十三歲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兩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辯方昨求情時,一度聲稱陰莖勃起未必因性慾引致,又指陰莖遭冰水滴落的凍感刺激亦會勃起。

惟法官不表同意,指「我係男人,你(辯方律師)又係男人,主控係男人,大家都係男人」,陰莖非因性慾勃起,「真係未聽過」。

法官又指,被告着女兒摸其陰莖已是侵犯,若辯方堅稱被告非因性慾而勃起,懷疑被告的生理或心理是否有問題。辯方最後亦同意被告是因性興奮而勃起,但強調他沒有進一步侵犯女兒的意圖。

辯方亦補充指,事主有感把事件告知學校社工,令被告被控而感到自責。法官擔心被告對親女兒有情意結,恐其重犯,將他收押至下月八日,待索取心理報告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DCCC 56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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