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店舖無牌煮食 遲未取締

「明明間舖頭就冇拎牌,點解仲可以朝朝晨早都喺度切嘢、煲嘢?又犯法又違反租約,點解食環又唔理嘅?」北角居民張先生發現,渣華道街市有店舖無牌製造食物,情況已持續一段時間,惟遲遲未見糾正,「發牌都係想市民健康有保證,依家食壞人嘅話,又由邊個負責?」

食署:曾提檢控及派員視察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證實,過去一年曾接獲相關投訴,曾就阻塞通道及無牌經營食物業向涉事商戶提出檢控及發出警告,而接獲轉介後亦有派員視察,發現投訴所指屬實,已再次向該商戶提出檢控及發出警告。

發言人補充,無牌經營食物業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如攤檔承租人違反租約條款,將發出口頭警告,不獲遵從則會發出警告信,倘承租人在六個月內被發三封警告信後仍違反租約條款,則可立即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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