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事恐嚇東方 中港司機提堂

【本報訊】一名中港司機涉嫌於八年前寄信到東方報業集團,威脅會以腐蝕性液體及重型車輛對東方報業集團進行大規模的報復行動,警方於上周三將他拘捕,並控以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涉案司機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六日進行預審,期間准被告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候訊,但下令他每周一次到田心警署報到,以及不得騷擾證人。

有六次案底 保釋候訊

被告張在文,四十歲,被控於○七年六月十九日,威脅會以腐蝕性液體及重型車輛對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大規模報復行動。控方透露,東方報業集團於案發時收到恐嚇信,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在恐嚇信中發現被告的指模、DNA及筆迹。控方透露,被告有六次案底,兩次與暴力有關,最後一次案底紀錄是在九八年;另控方會傳召十六名證人。

被告透過當值律師代表申請冀可獲准離境,裁判官最後並無下令被告不准離境。被告獲准保釋離庭時,一度為逃避記者鏡頭而再躲入法庭,並對記者粗言相向。

案件編號:KTCC 515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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