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基缺席聆訊 官斥嘥時間

【本報訊】香港電視網絡及其主席王維基於一二年興訟,民事控告亞洲電視及時任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誹謗,案件昨於高院開審。亞視缺席聆訊,但派律師到庭旁聽,而無律師代表的盛,則親自抗辯。由於原告證人之一的王維基現時身在外地,原告只傳召了五名女證人作供,盛品儒因沒有問題要問該五名證人,之後原告便「無以為繼」,法官責怪原告浪費法庭許多時間,現只能將案押後至周五續審,待王維基返港作供。

原告指盛品儒言論影響發牌

原告分別是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下稱港視)及王維基,被告是亞洲電視有限公司及盛品儒。與訟雙方昨日一度商討和解,但最終不成功。

原告一方先陳詞指,兩名被告於一二年十一月廿四及廿六日發表誹謗兩名原告的言論,指王於○八年出任亞視行政總裁的十二日期間,涉嫌取去亞視的機密資料作為替港視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被告又曾質疑王的專業操守等。原告續指,政府曾就有關言論去信要求原告解釋,原告雖透過律師向政府澄清,但最終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原告認為政府的決定「必定被呢啲言論影響到。」原告遂興訟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阻止被告再發表有關言論,並向被告索償。

原告昨傳召王的五名女助理出庭,呈交她們的書面供詞,庭上沒有披露有關供詞內容,盛亦沒有問題要盤問她們,她們作供程序五分鐘便完結。原告律師表示最後一名證人王維基要在周五才回港,要求押後案件。

法官對此不滿,指原告的安排浪費法庭時間,並涉及訟費問題,會留待稍後處理。而亞視前主席張永霖昨亦有到庭,準備替被告一方作供。

案件編號:HCA 22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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