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晨報》承印人被申清盤

【本報訊】未出版已「胎死腹中」的《香港晨報》,其承印人「領袖傳播集團有限公司」,因拖欠債權人「香港衛視國際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約二千八百萬元的貸款和利息,被該債權人昨日入稟高院申請清盤,案件排期在明年一月於高院提訊。

共欠2800萬

呈請人香港衛視國際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申請將領袖傳播集團有限公司清盤(下稱領袖傳播)。領袖傳播是當時停刊的《新晚報》大股東,它在一二年中為復刊事宜向呈請人借款二千萬元,而領袖傳播的兩名股東霍漢及夏萍則任貸款擔保人,該筆貸款年息是二十厘,由一三年起計算。

呈請人一直未收到還款,並於去年入稟向領袖傳播、霍和夏追債。高院原訟庭今年中已裁定領袖傳播、霍和夏敗訴,要還款及利息,共約二千八百萬元。

案件編號:HCCW 33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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