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客收費較高 夜場涉歧視

【本報訊】一名男士到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消遣時,發現他需要付出比女性顧客更高的入場費,認為有歧視之嫌,遂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有關娛樂公司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原訴人為姚垂廣,答辯公司為駿和亞洲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擁有和管理一間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原訴人指,該娛樂公司基於他的性別而歧視他,令他需支付較女顧客為高的入場費,才可獲卡拉OK及的士高俱樂部提供相同服務。

案件編號:DCEO 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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