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龍塘商場「又一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地政總署,要求法庭頒令,宣布又一城在LG1及LG2兩層設置的多個小賣亭,並沒有違反政府的賣地條款。原告又一城(2011)有限公司,被告是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地政總署署長。入稟狀指根據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及二○○二年六月四日的兩份修訂書,賣地條款已被更改或修訂,該些小賣亭因此並無違反賣地條款。
案件編號:HCMP 27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