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女子在入稟狀內,並沒有述及是在哪間分店進行療程,亦沒有表明金額。
遭儀器燙傷
原告洪靜蘭(約四十八歲),被告是Perfect Medical Beauty Group Limited。原告在自撰的入稟狀指,於一二年十月廿三日進行「5D巨極射頻肌膚再生面部護理」的美容療程時,被告的一名職員使用儀器期間燙傷了原告的鼻,當時起了兩個水泡,並導致她鼻上有兩個永久疤痕。
記者昨往原告家查訪,她不在家,其丈夫受訪時透露,數年前妻子接受療程後左鼻有損傷,要求診及塗藥膏;他又指其妻當時因花容受損,一度心情受困及未有上班等。
案件編號:DCPI 229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