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英豪涉賄案轉高院審

【本報訊】有「新金王」之稱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千億新抱」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金融證券界名人尹應能,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三人涉嫌於○七年行賄已故上市公司副主席許浩明,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訊,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案件現正式轉介高院排期,期間控方不反對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三被告庭外任影

首被告是律師黃英豪(五十二歲),他報稱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PAIL)董事;次被告徐傳順(六十一歲)及第三被告尹應能(六十二歲),均是PAIL前董事。三人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黃另被控一項相同罪名。黃、徐及尹昨先後乘座駕到庭應訊,三人均大方面對傳媒鏡頭,庭內庭外也表現平靜及保持微笑。

案件編號:ESCC 24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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