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淋鏹案首被告作供影帶呈堂

【本報訊】鐘錶公司女職員成為老闆的「小三」後疑遭老闆娘買兇淋潑鏹案,控方昨在庭上播放首被告霍家寶的錄影會面。霍在影帶中表示,老闆娘何聘兒想「出番啖氣」,欲找人「搞」小三,要霍介紹有背景人士給她認識,之後他帶兩名男子往何的飯局。席間何要求該二人去「淋吓」事主,又把事主的資料及相片交予二人。霍又指,何曾經多次向他表示很憎恨事主,並稱:「恨不得佢(事主)死咗去!」有一次,何更問霍:「如果係你,你揀佢(事主)定揀我?」

要求做控方證人

霍在影帶中強調,自己只是做介紹人,從無收取報酬,亦無參與淋鏹;又指自己「好蠢」,無想過會「咁大件事」。霍又主動要求可成為控方證人,並指對事件內疚,希望可「協助警方拉晒犯罪嘅人」。

涉案三名被告霍家寶(卅七歲)、楊明明(卅七歲)及吳殷樂(廿二歲),被控前年二月廿二日至三月八日,串謀何聘兒(下稱何)及何凱健(下稱荷蘭仔)等六人,向女事主譚珮瑩(約卅三歲)淋鏹。

霍表示,當時介紹了中學同學「荷蘭仔」予何認識,在前年二月的飯局上,荷蘭仔又帶同次被告楊明明(蛇仔)出席。期間何要求「淋」事主,次被告則指:「淋佢會好大鑊喎,第日會見報」,何堅持要做,荷蘭仔遂答允:「幫你諗諗!」至案發的三月八日,霍向次被告確認事主在公司後,不久他再收到次被告來電稱「搞掂晒」。至四月時,何找過他吃飯,席間要他:「唔好同其他人講咁多嘢」,否則會找人「搞」霍的家人。

案件編號:HCCC 120,43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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