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聲稱因居無定所,故未有安排幼女入學達六年之久,期間他為領取更多綜援,竟影印長女的舊中學和小學手冊,再改動影印本上的資料,佯裝幼女在學,從而誘使社會福利署多付三萬一千多元綜援。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七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還押至本月廿日判刑,期間等候法庭索取背景報告。
四十七歲被告黎有,報稱是汽車美容工人,他被控於○六年五月至一二年四月期間,七度使用偽造的學生手冊副本,誘使社署接納該些副本是真文書。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案發期間因經濟拮据以致居無定所,所以不知如何為幼女選學校入讀,他現已停止領取綜援,開始分期攤還多領取的綜援。據悉,被告的長女現年廿一歲,幼女則十六歲,就讀中一。
案情指被告於○○年起申請綜援,在案發期間他向社署訛稱幼女就讀小一至中一,誘使社署向他多發三萬一千多元綜援。被告於前年向社署職員坦承,幼女在案發期間並未在涉案的小學和中學就讀,社署遂將案件轉交警方跟進,警方在今年八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340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