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司法超然執柄獨斷

張千帆《憲法學導論》在「法律的公共性」有這麼一段:中國古代法家很早就曾提出法令公開的思想,使「天下之吏民無不知法」,《商君書‧定分》對於現代實用主義法學家來說,法律的基本功能是使被統治者能夠預測其行為的後果,例如一個潛在的小偷可能要權衡一下他盜竊某件東西將給他帶來的好處和他被抓獲並受到刑事懲罰的概率,再決定是不是「鋌而走險」。

壹淫媒旗下嘅爛果報及已停刊嘅爽死了的《爽報》,被控嚴重藐視法庭,法官一方面指判刑應反映事件嚴重性,一方面又以被告認罪及道歉為由,輕判一眾被告合共罰款五十五萬元。

阿哥,如此視香港法治如無法,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單淪為空談,咁搞法,向以宣淫販賤、反中亂港嘅壹淫媒,衡量過判監的概率為零,唔藐完再藐,堅持鋌而走險才怪!

壹淫媒旗下刊物及其總編輯並非首次刑事藐視法庭,既然當事人有前科及有案底,如今再犯且情節嚴重,彰彰明甚,律政司代表在庭上竟突然提出「不要求判監」,而法官亦「順理成章」不予判監,咁嘅裁決,除了未能反映案件嘅嚴重性,且一再放生壹淫媒,所謂法律嘅「公平公正」,除了兒戲,又怎不淪為笑談!

一再藐視法庭,「案情嚴重」都係罰幾十萬,若然一再一再一再藐視法庭,按機會成本計,罰夠一百萬好未?「鋌而走險」咁過癮你又吹得我脹咩?淫賤黎為了反中亂港,秘密捐款都好幾千萬喇!韓非說:「人之所以謂齊亡者,非地與城亡也,呂氏弗制而田氏用之……今大臣執柄獨斷,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

香港法治不彰,司法超然執柄獨斷,放縱淫媒一至於此,有法亦如無法,香港唔沉淪,又豈有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