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泰拳教練非禮囚三周

【本報訊】三十多歲學校女職員去年七月廿九日到中環一間健身中心參加「一對一」泰拳試堂後,在離開前突遭負責試堂的男泰拳教練從後施展「愛的擁抱」,用手臂壓到她的胸部數秒。教練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裁決指女事主口供誠實可靠,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囚三星期。三十三歲被告陳漢明,事發時在中環域多利皇后街的Hayabusa泰拳健身中心任泰拳教練,辯方求情稱,被告在事發後已離職,十六年來由見習教練開始所建立的事業毀於一旦。

案件編號:ESCC 227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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