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營運涉公眾利益,公司訊息應公開透明,港交所今年七月就上市公司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提出檢討諮詢,建議上市公司應公開更多涉環境及勞工等範疇的相關資料,惟職工盟批評指引並無懲罰機制,猶如「無牙老虎」,促港交所盡快訂明公開譴責或撤銷牌照等罰則,以監管上市公司。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指出,諮詢文件只建議上市公司在涉及環境及勞工範疇的資料時,由「建議披露」提升為「不遵守要解釋」,仍未能有效令上市公司披露公司訊息,認為應提升至「強制披露」,同時建議增加公開有關勞工權益、僱員工傷數字及供應商資料等資訊,以及制訂清晰罰則,如公開譴責、罰款、停牌及除牌等,以加強監管上市公司、其下屬公司及供應商。
卅歲的鄒秀華是深圳一電子生產商工人,日常工作需接觸防銹油、洗板水及天拿水等化學物品,工作一年半後確診患上白血病,同時被醫生鑑定為疑似職業病中毒。另有五名工人亦患有白血病。協助鄒的團體中國勞動透視表示,該深圳電子生產商為本港一所上市公司全資擁有,但根據現時《指引》,公司可選擇不在其年報中披露事件,損害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