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誰來監督中共最高層

在香港,曾蔭權涉貪案還沒有進展,而原來向特首負責的廉署到底有沒有對特首查案的權力,似乎還是糊糊塗塗。期望有關方面加快一點,既對市民有個交代,也可以為北京提供一些監督最高領導人的經驗。

最近在北京召開的「二○一五中國共產黨與世界對話會」上,中央黨校原副校長李君如透露,十八大以來的反腐中,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高層領導出問題,讓中央開始研究並思考怎樣管好掌握黨和國家高層權力的黨員幹部;中央正在研究制訂高級領導人的行為準則規範。

過去,據說中共有「刑不上常委」之說,這應該是過去的規矩,或者是不成文的規矩,沒有明確的檔案條例規定,但是長期形成的習慣便是規矩。抓了周永康,「刑不上常委」的規矩便化於無形。現在,中共有政治局常委七名、政治局委員二十多名、中央委員及中紀委委員二百多名、省部級領導二千多名,李君如透露,正在研究制訂的首部高級領導人行為準則規範,其中「高級領導人」應包括上述人等。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膾炙人口的一句俗話。大家都以為,這裏面體現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但是,仔細一想,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是天子呢?自然,在封建王朝是沒有天子犯法這一說的。數千年的傳統意識遺傳下來,依然在中共體制內頑強體現出來。為甚麼過去沒有給最高層制訂行為準則規範,需要制訂首部條例,填補空白呢?不就是封建遺毒的體現嗎?

三禪以為,中國也需要制訂高級領導人行為準則規範,但只需說明高級領導人直至總書記與一般官員同罪便可,而且要有效執行,還需要有傳媒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