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巨貪案 陳鉅源獲批上訴許可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巨貪案的上訴聆訊將於十一月二日審理,該案中兩名罪成的被告,新鴻基地產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所提出的部分上訴理據,被控方指無爭拗餘地而要求上訴庭剔除。上訴庭本周二聽取控辯陳詞後,昨以書面判決。陳鉅源六項遭控方反對的理據中,僅一項獲批許可,准在正審時爭拗;關雄生則有一項理據遭控方反對,結果亦不獲上訴庭批准爭拗。陳及關去年被裁定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一項串謀行賄罪成。陳提出九項上訴理據,其中八項關於定罪,一項則屬於其判囚六年的刑期;關雄生提出的三項上訴理據,則全屬於定罪。控方不反對二人各兩項的理據在正審時爭拗,有關論點涉及控方在舉證時,有沒有須要證明涉案者的串謀協議,包含收取利益的公職人員要做任何行動作為交換條件。此點亦是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唯一上訴理由。上訴庭就指該些論點純屬法律觀點爭拗,故毋須預先取得許可;另外,陳鉅源針對判刑過重的理據亦獲批許可。

因此,陳、關二人餘下分別六項和一項理據則遭控方反對,上訴庭僅批准陳,只可就其中一項理據在正審時爭拗,當中是涉及串謀行賄罪中部分人士脫罪及部分人士罪成的法律觀點;而關的一項理據因只涉及反對文件呈堂,故不獲批准爭拗。

案件編號:CACC 44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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