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一成殘疾院舍獲發牌

【本報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一一年成立,為院舍訂立發牌制度,不過以全港津助及私營院舍計算,至今只有一成獲發牌照,其餘因未能完全符合條例要求,只獲發豁免證明書。部分院舍的豁免期陸續到期,其中六間七月底到期的院舍,獲當局批准延長營運至一七年初。

逃生設備未符條例要求

有業界指出,不少院舍目前仍未完成拆除僭建物及安裝防火系統工程,加上近年利潤減少,難以支付高昂工程費用,普遍都選擇延長豁免期,希望有較充裕時間進行工程。

有立法會議員指條例生效多年,但只有一成院舍符合標準,批評制度形同虛設,認為院舍的防火設備及走廊闊度如未達標,行動不便的院友逃生時會有危險,建議政府為獲發豁免證明書的院舍訂立時限,要求在明年底前完成所有改善工程。

社署回應指部分院舍已展開工程,個別項目需要等相關部門發證明書,未來會與各院舍商討,盡快完成符合發牌要求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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