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收30萬回佣 男經理受審

【本報訊】百貨公司男經理被指在持續逾兩年間,涉嫌向數碼攝錄機供應商收取回佣,涉款共約達三十萬元,以作為向供應商發出訂單的報酬。經理事後被廉政公署拘捕,控以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作為購貨訂單報酬

被告陳子維(四十四歲),被控於一一年七月一日至一三年八月卅一日期間,身為馬仙奴(免稅品)國際百貨集團有限公司的僱員,接受悠迪斯(日本)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者廿五萬元至卅萬元的饋贈,作為向悠迪斯發出購貨訂單的報酬。

馬仙奴董事林少石供稱,被告在案發期間負責替公司訂購數碼攝錄機,而林已多番叮囑員工不可收取回佣。但林於前年十月與悠迪斯職員議價時,得悉被告收取回佣,遂向被告質詢,被告承認收取每部攝錄機十元的回佣,並懇求給予機會。林事後仍繼續聘用被告工作至今,但要被告簽署協議,承諾每月向公司償還五千元。

辯方盤問時則指被告從未簽署該協議,又指林默許被告收回佣;惟林逐一否認,揚言:「個名唔係佢(被告)簽,『批』個頭畀你當櫈坐!」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 1744/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