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七旬女選民舞弊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七十三歲女登記選民,控告她涉嫌在二○一一年黃大仙區議會選舉(龍星選區)中觸犯投票罪行,即明知自己無權在該個選區投票,卻仍然在該選區投票站內投票。被告暫准予保釋,案件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蔡熙君,七十三歲,家庭主婦。據知她是於昨日被捕,同日被廉署落案控以一項罪名,即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署是於去年年底接獲相關投訴,並在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涉2011年黃大仙區選投票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在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明知自己無權在黃大仙(龍星選區)中投票,卻在鑽石山龍蟠苑商場的投票站內投票。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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