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台房東 港男生囚終身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文化大學被退學的香港學生麥家祺,將父母的匯款花光後,積欠房租,去年十二月因不忿被房東林正義追租斥責,竟以啞鈴扑頭、果刀插胸將房東殺死,再用棉被裹屍棄置走廊,又故布疑陣先到便利店買咖啡、找人聊天製造不在場證據後,再打電話報案企圖擾亂警方調查,最終因被閉路電視拍下其棄置經過,真相敗露被警方拘捕。麥落網後被依殺人罪起訴,庭審時曾聲淚俱下道歉,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昨日宣判,法官直斥麥男僅因被房東斥責便將房東殘殺,手段兇殘,重判麥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清理現場 布疑陣後報警

台灣檢方的起訴書指出,麥男六年前來台唸書,入讀文化大學,後因故被退學。自前年五月起,麥家祺以一年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四千港元)向房東林正義租住台北市光華路的房間,後來麥男沒錢付房租,與林約定改為每月付一萬元新台幣(約二千四百港元),但仍時常拖延付租,因此常被房東催租,令麥男生怨懟。

至去年十二月,房東林正義上門催討房租,與麥男爆發口角。麥男憤而出拳猛毆房東頭部,再拿啞鈴敲昏房東,並拿水果刀割房東頸部及猛刺心臟,房東當場慘死。他清理現場後,還故布疑陣打電話報警。

警方偵查揭發兇案將麥拘捕,麥起初否認犯案,後來才坦承因房東催繳房租,才會錯手殺人,否認預謀犯案。士林地方法院指,房東林正義年過七十,被告竟然因為不滿被催交租,便將對方殺害,手法兇殘,認為不應縱容他,但因其已認罪,智商不高、解決問題的方式較差等因素,判處麥家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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