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保多不包括恐襲賠償

【本報訊】兩名港人在曼谷懷疑炸彈恐襲中身亡,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目前大部分的旅遊保險均不會把恐怖襲擊納入受保範圍,巿民若果前往有風險的地區旅遊,最好是另外購買一份個人意外保險,意外的定義已經包括由恐襲造成的損傷。

羅少雄指出,旅遊保險主要保障飛機延誤、天氣影響或行李損失,一般設有限制,如飛機延誤若干小時才獲賠償等,但恐怖襲擊屬有組織的襲擊行為,不屬意外保障範圍,只有極少數旅遊保會受保,而且賠償額受限制,不會太高。

業界籲購個人意外保險

但是個人意外保險則不同,受保範圍包括恐襲,保費雖較高,但賠償額亦相對旅遊保險高,一般以一年期為限。

他亦提醒旅客,即使旅遊保險中包括發出外遊警示,但黃色、紅色及黑色的賠償額均不同,另外亦有條款限制,如旅客應避免前往不安全的地方,及必須遵守當地發出的安全指引,如已戒嚴不應外出,或已圍封的範圍亦不應前往等,否則遇事也將不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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