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劉進圖案 最快今退庭商議

【本報訊】《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去年二月在西灣河街頭被斬案進入尾聲,控辯雙方昨於高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隨即開始引導陪審團,料最快今日陪審團可退庭商議。首被告葉劍華及次被告黃志華(均卅八歲),葉被控一項盜竊,葉與黃同被控一項盜竊及一項有意圖襲擊致身體嚴重傷害罪。控罪指葉於去年二月八至十三日間偷竊一個電單車車牌;另葉及黃於去年二月十二至十三日盜竊一輛電單車;二人並於去年二月廿六日在西灣河太康街意圖襲擊劉進圖(五十歲)。

案件編號:HCCC 32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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