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推廣署與Uber劃清界線

【本報訊】前日遭警方採取行動的手機應用程式交通軟件公司Uber(優步),原來今年中曾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投資推廣署網頁列為外商在港經營的「成功個案」,惟警方前日展開行動後,該署即刪除有關網頁。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該署「見有事就劃清界線」,令人感到失望及不負責任,擔心令有意來港投資的外商卻步。

投資推廣署今年五月在網頁上載一篇名為「手機應用程式接通世界」的文章,指Uber通過流動應用程式連接乘客和司機,目標是令城市更安全和四通八達,為乘客提供更多交通選擇,為司機帶來更多機會。文章並引述居港近十年的Uber亞洲市場拓展主管Sam Gellman指,香港是個不可思議的城市,融合了國際商貿及本地文化,大型機構及新創企業,是他們拓展大中華業務的最理想地區總部。

署方已刪除有關網頁

但本報昨登入投資推廣署網頁搜尋,只出現「找不到網頁」的字眼。投資推廣署昨指,在本港的法律規管下,利用手機程式訂車服務有合法的經營方式及空間,由於Uber現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署方已將有關個案在該署網頁刪除。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投資推廣署所指的合法經營空間,相信是指出租汽車許可證,但不易申請,認為港府可倣效新加坡,准許私家車提供預約接載服務,以區分一般的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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