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抽脂命案 女醫生涉違《藥物例》

【本報訊】重約三百磅的拉丁舞女導師李嘉瑩(嘉嘉),去年六月接受抽脂療程後喪命,涉事女醫生在事件中被指違反《危險藥物條例》,被票控一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記錄」,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

控方表示相關的醫療文件已準備妥當,但須呈交律政司索取法律指示,申請將案押後,法庭最終將案押後至本月廿四日再提訊。

沒記錄或登記藥物細節

卅二歲被告關孝孜,被票控在去年六月廿六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二號七樓的「重生植髮中心有限公司」內,沒有把一百六十五樽藥物的細節記錄或登記,而該些藥物是載於十七個紙盒內,每樽含有一毫升的「配西汀」。據知有關藥物屬麻醉藥。

案件編號:KTS 1953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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