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威院女廁偷窺
辯方指被告母親是威院職員並住在該宿舍,他事發時暫住宿舍數天;當日只是誤闖女廁,並質疑警員以「代求情」和「不會留案底」來勸他招認。
卅歲被告藍家豪,被控於今年四月廿五日,在威院職員宿舍的女廁內遊蕩。女事主供稱,她事發當晚十時許到宿舍女廁洗澡時,與從女廁離開的被告剛碰個正着,被告見狀慌忙逃回女廁的洗澡格內。由於事主只匆匆一瞥,不肯定被告是男還是女,於是在外等其他人陪同求證被告性別,但沒有人出現。約半小時後,被告步出女廁,拋下一句「唔好意思」便經後樓梯逃去,事主遂通知保安報警。
案件編號:STCC 132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