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將刑滿 一已獲釋
上訴人分別是已退休的林國強(五十五歲),他被控廿三項控罪判囚十一個月,將於本月十六日刑滿,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另一人譚振興(五十五歲)被控七項控罪判囚九個月,現已服刑完畢,判刑時正值退休前休假,現只就定罪提上訴。
兩人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控方特赦證人即涉案藥房職員陳冠全,有可能為減低自己在案中的參與程度,而扭曲事實誣陷二人,原審裁判官卻錯誤裁定陳是誠實證人。此外,林受消防處誤導才誤解申索機制,根本沒有不誠實犯罪意圖;且林確有支付部分醫藥費,真正的涉案款額應遠低於控方指稱的四萬六千多元,判刑明顯過重。
案件編號:HCMA 19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