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近攝 內地B疑遭「閃」盲眼

【本報訊】手機閃光燈閃盲嬰兒?內地網上近日瘋傳,指一名三個月大的嬰兒,被人近距離以手機拍照時,疑因閃光燈未有關掉,令眼睛被灼傷恐永久致盲。事件引起不少家長均擔心子女成為下個受害者。有本港眼科專科醫生指,兒童眼睛於八歲前仍在發育,發育完成前較脆弱,容易被強光所傷,不建議以閃光燈為嬰兒拍照,惟過往從未聽聞有人被「閃」致盲。

來自內地湖北省的網民,指早前有朋友探望其僅三個月大的小寶寶,友人以手機近距離為小寶寶拍照,相當於奶樽與寶寶臉龐的差距,惟拍照時忘記把閃光燈關掉,結果嬰兒眼睛被灼傷。有人認為閃光燈是令小寶寶視覺障礙的原因。

港醫:閃光燈勿直射

香港眼科醫學院院長周伯展表示,曾有兒童被強光灼傷,但從未聽聞有人因而致盲。他指正常人眼睛至約八歲才發育完成,故嬰幼兒的眼睛仍在發育,如強光直射入他們的眼,有機會令眼睛受傷,不建議以閃光燈直射嬰幼兒,「其中黃斑區位處視網膜中心,係全隻眼睇嘢最清楚嘅位置,外來嘅光亦都集中喺呢個位,所以亦都最大機會被強光射傷。」

眼科專科醫生鄭澤鈞表示,遇上強光時,瞳孔會收縮,「情況就好似由黑房行番出戶外地方咁,有機會短暫睇唔到嘢,造成長期損傷嘅機會就唔大。」他估計嬰兒或是天生沒虹膜,令瞳孔無法收縮,亦有可能患其他隱疾致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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