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口罩男」 控三罪今提堂

【本報訊】警方證實大埔太和邨涉嫌兩度向獨行女性施襲而被捕的卅七歲「口罩男」,昨晚已被落案暫控兩項「普通襲擊」及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名,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涉向女街坊掌摑吐口水

被控男子為卅七歲林×光,被指在本月四日及廿日在太和頓分別向兩名女子吐口水及掌摑。

警方本周一把兩案綜合交由大埔刑事調查十一隊調查,同日採取拘捕行動,林將自己反鎖新和樓屋內與警對峙約三小時後,警方破門將他拘捕,至昨晚暫控他上述三條控罪。據知兩項普通襲擊控罪,分別涉及本月四日案件的吐口水及踢屁股情節,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名則與本周日掌摑女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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